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

2020年10月14日,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“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”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于2021年9月5日正式公布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》,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“一线”和“二线”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,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。其中,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“一线”;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“二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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